鬱結的一天。球打得很糟、想看的書又在書架上排排站,等著出海關。他們興高采烈地向我揮手:明天就要回國了!一點也不戀棧的樣子。才讓我反省時間都哪去了?好難過,卻又不是真的懊悔,只是覺得自己珍視的情感被漫不經心給擦傷了。



這讓我想起大概是五六月,我爭扎、折磨許久的小說終於誕生時,我鼓起勇氣,仔細地排版、校對,然後香噴噴地印給朋友看。接著,當我裝作毫不在乎時,他在我面前閱讀了。飛快,然後漫不經心地隨手一折,壓出醜巴巴的印痕,邊邊角角還沾上了雞腿飯的滷汁。

我沒用完餐就走了,心裡有種所託非人的懊惱。接著,回系學會時,朋友已經把那篇小說轉送給我最不喜歡的人。而我最討厭的人,得意洋洋地告訴我,他會好好拜讀我的大作,一面伸手整理書包,一面用粗糙的手一次又一次將薄博的紙張輾出魚鱗般的繩紋。



「讀者有權力這麼做。」我默默告訴自己。當自己把作品遞出去的那一刻,我就再也保護不了這些文字了。私密的也好,粗製濫造的也好,會被善待呵護,還是遇人不淑?都不是作家能掌握的。



那天,我只是把寶貝女兒的手交給女婿後,馬上看到女婿將她打得不成人形的慘況而已。除了閉起眼,假裝沒看見,還能做甚麼呢?把那六張滿是醬汁、手汗、摺痕的白紙要回來嗎?好像很蠢。但,眼睜睜地看著暴行發生,卻甚麼也不做,不是更蠢嗎?



更可怕的是,這種錯誤並非出於仇敵的刻意,而是自己心上人的漫不經心。真正令人絕望的是,當你掏心掏肺地挖掘、費盡心思的準備、期待,對方卻心不在焉,毫不在意。



你無法指謫他甚麼,因為你之於他只如餐廳壁紙般的存在而已。



忽略別人珍貴的心意真是罪大惡極。



雖然我知道如果每個人都將對方當成易碎的水晶球,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,這個世界一定會崩潰的。但我現在一點也不想寫平衡的文字。



心情不好時,總是容易想起心情更不好的事情。



另外,我並不是個負責任的寫作者,所以也沒有立場要求(即使是負責任的寫作者也無法要求)讀者善待我的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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